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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点评
2008年09月23日 字号:T | T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08CPA辅导主讲 叶朱

(陆续更新中)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l8题,每题l分,共l8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8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l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答案:B
解析:身体受伤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候算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试题点评:类似冲刺班模拟卷第19题,都是考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_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讲义公司法第十个知识点完全相同。
    
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答案:C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实施改良行为和处分行为时,应依共同意思,即全体同意,当不能形成共同意思时,则应依份额占多数的共有人的意思。
试题点评:本题与基础班经典例题8完全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4.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在不涉及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的情况下,下列有关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确定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B.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C.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D.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答案:B
解析:法律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试题点评:在冲刺班讲义第三章第七个知识点中已经详细指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5.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问吸收甲为有限合伙人。关于甲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定,有限合伙对其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40题完全相同。
   
6.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答案:B
解析: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所以A不对;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合伙事务执行,所以C不对;有限合伙企业不能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所以D不对。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份额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B是对的。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23题基本相同,可以另行约定的问题在最后冲刺时特别强调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7.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法律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由该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合伙人承担无限或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中的合伙企业法特别提到了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三种情况。(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8.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A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B
解析: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媚、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试题点评:本题与冲刺班模拟卷第51题第三问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
A.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
B.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
C.破产案件受理的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
D.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包括:①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③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8题完全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0.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    )。
A.破产程序终结后半年内
B.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
C.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
D.破产程序终结后三年内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二年。
试题点评:本题与基础班经典例题19完全相同。
   
11.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A.占全部债权总额l/2以上的债权人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l/2以上的债权人
C.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答案:B
解析: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l/2以上的债权人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试题点评:见冲刺班讲义破产法第六个知识点。
   
12.王某非法倒买倒卖相当于人民币20万元的等值外汇。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外汇管理机关除可以给予王某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处罚外,还可以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幅度为(    )。
A.1万元至10万元
B.2万元至20万元
C.5万元至50万元
D.6万元至60万元
答案:D
解析: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非法倒买倒外汇的行为除可以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外,还可以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试题点评:见冲刺班讲义外汇管理第九个知识点。总复习时讲过该知识点的两种考法,其中之一即考法律责任。
   
13.李某到某汽车专营店购买轿车一辆,价格为l0万元。李某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台.灵通卡(借记卡)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在该专营店设置的POS机刷卡支付。在此笔交易中,中国工商银行的结算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分别为(    )。
A.40元和5元
B.70元和l0元
C.350元和500元
D.700元和l00元
答案:A
解析:法律规定,对汽车销售户按照一般商户收费,但发卡行每笔收益最高不超过40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试题点评:即冲刺班讲义支付结算第五个知识点所讲内容。
   
14.姚某最近在A银行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2008年7月1日,他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了一笔电话费。对于此笔支付形成的曰志文件,A银行应当保存至(     )。
A.2009年7月1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3年7月1日
D.2018年7月1日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定,电子支付形成的曰志文件的保管期为5年。
试题点评:见该章基础班第16张PPT。
   
15.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
解析:法律规定,伪造票据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试题点评:冲刺班模拟卷第16题即考伪造票据。
   
16.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答案:D
解析:票据是无因证券,引起票据关系发生的基础关系不成立时,不影响票据效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试题点评:在冲刺班讲义票据法的第一个知识点中已经强调。
   
17.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票据被变造的,变造前签章的当事人承担变造前的责任,变造人和变造后签章的当事人承担变造后的责任。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票据法第六个知识点的表格已详细标示。
   
18.易通公司于2007年3月5日开始研发“一键通”教学管理软件,2007年8月8日完成,2007年11月7日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2008年1月3日开始销售。易通公司取得“一键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间是(B)。
A.2007年3月5日
B.2007年8月8日
C.2007年11月7日
D.2008年1月3日
答案:B
解析:中国主体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自开发完成之日起取得。
试题点评:本题与冲刺班模拟卷第17题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题,每题l分,共20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8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表见代理,合同有效,造成的损失由无权代理人承担。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第一章中关于代理问题的表格有明确标示。

2.王某是公司会计人员,负责对公司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下列有关王某对原始凭证审核的处理方式中,符合会计法规定的有(    )。
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
B.对记载错误、变造的原始凭证,予以更正
C.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D.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予以扣留
答案:ACD
解析:法律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退回;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留。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会计法之第二个知识点;与基础班例题完全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3.甲、乙各出资10万元共同购买机械设备一套,双方约定轮流使用,每次时间为半年。甲在使用设备期间,向善意的丙借款l5万元,并将该设备交付给丙设定质押担保。甲无力还款,丙行使了质权,从而引发纠纷。下列关于纠纷解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无权处分,但丙仍应取得质权
B.甲无权处分,故丙无权主张质权
C.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D.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解析:法律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物权法部分已摘录该法条全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4.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的事项有(    )。
A.选举业主委员会
B.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D.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答案:CD
解析:物权法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试题点评:见基础班之PPT。

5.甲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乙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是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甲上市公司股份。下列有关乙公司转让甲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均不涉及甲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其中仍须事先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有(    )。
A.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000万股
B.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800万股
C.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4600万股
D.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5000万股
答案:CD
解析:法律规定,“国有控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事前须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除非同时具备事后报备的两个条件。该两个条件为:(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2)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4题完全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6.甲死亡,乙对甲在某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下列有关乙与合伙企业关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如果乙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B.如果乙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C.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乙入伙,则该合伙企业应当将甲的财产份额退还乙
D.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应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CD
解析: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合伙份额;继承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承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应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没有一致同意的,该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继承人。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合伙企业法部分已标出该知识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7.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l0万元。甲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AB
解析: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因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合伙企业法部分已标出该知识点。

8.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下列违法情形中,依法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有(    )。
A.涂改营业执照且情节严重
B.开业后自行停业时间连续达到9个月
C.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
D.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被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但逾期;仍未办理
答案:AB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涂改营业执照且情节严重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的,依法应当吊销营业执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试题点评:习题班第二章在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历年试题进行分析时着重指出了考点的重复性问题,并以吊销营业执照为实例。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文件中,股东有权要求查阅的有(    )。
A.公司章程
B.股东名册
c.董事会会议记录
D.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这些文件。
试题点评:见冲刺班讲义公司法第六个知识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0.某外商投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出资l80万美元。下列有关该外国投资者出资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关规定的有(     )。
A.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B.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C.以工业产权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D.以工业产权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
答案:AC
解析: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且外方出资低于25%,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以工业产权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52题第一问完全相同。

1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答案:BC
解析:A项不是物的担保、D项不是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所以不选。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破产法的第九个知识点已经标出别除权的问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
B.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C.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
D.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属于其的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债务人财产。
试题点评:见冲刺班讲义破产法的第三个知识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有(    )。
A.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B.破产宣告时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C.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管理人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除实际损失之外,依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违约金
答案:ABC
解析:法律规定,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破产宣告时附条件的债权以及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都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管理人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实际损失可以申报债权,依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违约金不能申报债权。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7题相同。

1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B.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交易价格
C.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非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答案:CD
解析:法律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非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53题第四问完全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5.下列有关某外商投资企业持有和开立外汇账户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有(    )。
A.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B.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C.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D.外商投资企业在同一银行开立相同性质、不同币种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需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答案:ACD
解析: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外商投资企业在同一银行开立相同性质、不同币种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需外汇管理机关核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试题点评:见基础班外汇账户管理部分的PPT。

16.在银行汇兑业务中,已经汇出的款项在特定情形下应由银行办理退汇。下列情形中,属于银行应依当事人申请或有关规定办理退汇的有(    )。
A.收款人拒绝接受汇款
B.汇入银行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两个月汇款仍无法交付
C.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汇入银行已将汇款支付给收款人
D.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有存款账户,汇款人与收款人联系退汇,但双方未能就退汇达成一致意见
答案:AB
解析:在银行汇兑业务中,已经汇出的款项收款人拒绝接受汇款的,或者汇入银行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两个月汇款仍无法交付的,应由银行办理退汇。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第十二章专门列出了退汇这一知识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7.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答案:BC
解析:恶意取得票据的行为无效,该票据当事人不能享有票据权利;该票据背书转让后,善意取得该票据的当事人可以享有票据权利,但要承受前手的瑕疵。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15题相同。

18.下列关于票据文义记载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B.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的,通过贴现
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D.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可以补记
答案:ABD
解析:法律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可以补记。
试题点评:本题的知识点在冲刺班讲义票据法中都有明确要求。(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9.甲于2008年8月1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个关于吸尘器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甲申请专利之前发生的下列事实中,不会影响甲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有(    )。
A.2008年3月15日,甲在中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这种吸尘器
B.2008年4月10日,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公布了该发明
C.2008年5月l2日,甲在国家商务部组织召开的一个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介
绍该发明的演讲
D.2008年6月l8日,甲在某国际性学术刊物上首次刊登了介绍该发明的学术论文
答案:ABC
解析:法律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专利法中明确提出考生应掌握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况。(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20.商标获得注册后,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的有(    )。
A.商标图形
B.商标文字
C.注册人名义
D.注册人地址
答案:CD
解析:法律规定,商标获得注册后,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l2题。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色铅笔填涂你认为正确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答案正确的,每题得l分;答案错误的,每题倒扣l分。本题型扣至零分为止。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题型共l2分。
1.在一物之上设定了用益物权的,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所有权人取得。(    )
答案:错
解析:法律规定,在一物之上设定了用益物权的,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2.甲为乙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丙20万元,丙欠乙30万元。丙提出:将甲欠丙的20万元抵销丙欠乙的20万元,丙再偿还乙l0万元。丙的主张符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答案:错
解析:法律规定,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对合伙人的债权抵销自己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合伙企业法部分强调了合伙人个人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3.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答案:对
解析: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转变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合伙企业法部分明确标示了合伙人转变后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国内企业甲被外国投资者乙收购60%的股权,于2007年10月12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经审批机关批准延期支付后,乙于2008年1月5目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50%的款项,于2008年3月30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30%的款项,于2008年9月l0日支付了剩余的购买股权款项。乙取得丙企业决策权的时间应当为2008年3月30日。(    )
答案:错
解析:外国投资者改组境内企业的,其取得企业决策权的时间为其付清购买金额的时间。
试题点评:见基础班外商投资企业法的PPT。(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5.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产生,而不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
答案:对
解析: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破产法部分明确标示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如何产生的知识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6.甲公司的债务人乙在甲公司的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取得他人对甲公司的债权。乙可以用该债权与其欠甲公司的债务进行抵销。(    )
答案:错
解析:法律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能用该债权与其欠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抵销。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破产法部分明确标示了不允许抵销的情形。

7.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依法设立,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下半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以认定其符合持续经营时间已达三年以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
答案:对
解析:法律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发行人成立满三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试题点评:冲刺班模拟卷第9题也是考核首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8.在银行汇兑业务中,原收款人转汇的,转汇的收款人必须是原收款人。(    )
答案:对
解析:法律规定,在银行汇兑业务中,原收款人转汇的,转汇的收款人必须是原收款人。
试题点评:冲刺班总复习时特别强调了转汇与退汇的区别,强调了转汇的收款人必须是原收款人。

9.持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不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    )
答案:对
解析:挂失支付不是票据救济的必经途径。持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不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票据法部分强调过这一知识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10.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且已获得核准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但是必须在该恶意注册人的商标获得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    )
答案:错
解析:法律规定,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且已获得核准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且不受获得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的约束。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的商标法部分特别强调了驰名商标保护问题。

11.甲公司最新研制的自动煮蛋器已经上市,该公司对相关技术资料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乙公司从市场购得一台甲公司生产的自动煮蛋器,通过拆解掌握了该产品的技术原理,并组织生产相同的产品。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
答案:错
解析:法律规定,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不属于商业秘密,所以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犯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试题点评:见基础班的PPT。

12.某公司是一家由美国投资者出资设立的外资企业,业务收支以美元为主。该公司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记账本位币可以选定美元。(    )
答案:对
解析: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记账本位币应当是人民币,但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可以选定一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
试题点评:习题班第十五章会计法列举了四个考点,其中第一个考点即为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4题,其中第l题7分;第2题l2分;第3题15分;第4题l6分。本题型共50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曰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 丁未做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教材P138。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公司法第十二个知识点明确指出考生应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
(2) 乙丙均主张优先权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教材P138。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公司法第十二个知识点明确指出考生应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
(3) 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由乙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教材P133。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公司法第五个知识点强调了设立时股东的补资责任。
(4)丁直接提起诉讼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教材P152。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5题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2.甲公司2007年l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曰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曰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案例2答案】
(1) 丁有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教材P319。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合同法第七个知识点强调了合同保全之撤销权。
(2) 丁无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已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撤销。教材P319。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合同法第七个知识点强调了合同保全之撤销权。
(3) 丁有权行使代位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教材P318。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合同法第七个知识点强调了合同保全之代位权。
(4) 甲可以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教材P331。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合同法第十个知识点强调了债的抵销。
(5) 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合同法第九个知识点强调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3.甲公司于2007年lo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l0月15目,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l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ll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07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2008年5月,因城市修改道路规划,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取得的尚未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用于市政公路建设。甲公司因该原因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发现登记机构登记簿上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尽一致。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是何种物权?该物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订立后,如果甲公司不支付约定的费用,乙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
(4)甲公司在建造的厂房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在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获得的补偿金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7)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
【案例3答案】
(1)甲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在本题中,甲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因此,甲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P43。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物权法第三个知识点强调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设立。
(2)甲乙公司设立的是地役权,该地役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当事人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2007年11月12日)设立P43。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物权法第三个知识点强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3)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乙公司2次催告,甲公司仍未支付费用的,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P44。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物权法第七个知识点强调地役权受合同约束。
(4)甲公司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建造的房屋已经完工,即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甲公司自合法建造完成之日起就取得了所有权。P29。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物权法第三个知识点标示了不动产物权设立的特殊情况。
(5)厂房不属于抵押物的范围。根据规定,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的变价说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P46-47。
试题点评:见冲刺班讲义物权法第八个知识点。
(6)丙银行可以就补偿金主张权利。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P45。
试题点评:见冲刺班讲义物权法第八个知识点关于抵押权的规定。
(7)以登记簿为准。P30。
试题点评:见冲刺班讲义物权法第八个知识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4.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07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08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异国定居,于2007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08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
(2)监事李某于2007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07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l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3)2007年5月12曰,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该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同年5月20日购买该公司股票l万股。
(4)公司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300万股拟在2008年10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
(5)2008年7月,公司决定拟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第一,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取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第二,外国战略投资者本次定向认购的股份在2年内不得转让。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钱某和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08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公司与外国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案例4答案】
(1)赵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P150。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28题相同。
钱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P150。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28题相同。
孙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P150。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28题相同。
(2)李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P261。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28题相同。
(3)周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P261。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28题相同。
(4)①数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②从资本公积金中支付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③2008年10月给其它职工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P150。
试题点评:冲刺班讲义公司法部分第十五个知识点标示了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5)不符合规定。①根据规定,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在本题中,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为8%,低于10%的法定要求。②根据规定,外国战略投资者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双方约定仅为2年,低于3年的法定要求。P181。
试题点评:与冲刺班模拟卷第52题第六问相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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