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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协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5年05月15日 字号:T | T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行动纲领,从行业服务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行业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中注协“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人才建设的创新性、专业性、多样性和长效性,拓宽事务所高层管理人员的国际化视野,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提高事务所开拓新业务的能力,助力事务所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
在保证培训规模的基础上,着力突出重点、夯实基础、拓宽视野、提升能力,针对行业发展对不同层面人才的需求和事务所内部管理对不同级别人才的要求,开展分级、分类、分模块的培训模式,建立以行业领军人才培养为高端,事务所高级管理人才培养为重点,注册会计师职业教育为基础,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为后备的梯度培养模式,培训内容差异化,突出“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丰富面授、研讨、交流、远程、网络等培训手段;充分发挥省注协、市注协、会计师事务所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三、重点内容
突出“四个全面”对行业专业服务的需求和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解读为统领,以培育和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新领域为切入点,确定以下重点培训内容:
(一)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讲,“经济新常态”政策 以及“一带一路”战略解读;
(二)国际会计、审计业务发展新趋势,国际企业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三)管理会计与管理咨询业务;
(四)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策解读与实务;
(五)风险导向审计,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六)新会计审计准则及有关审计指引的讲解。
四、总体安排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培训平台),全年共培训注册会计师约6000人和全省非执业会员。
(一)省注协举办12期培训班,培训注册会计师约2000人,其中:
1.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含主任会计师、股东和合伙人培训班)。举办4期培训班:分别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在英国联合举办1期,与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在广州举办1期,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1期,引入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精品课程在广州举办1期,共计培训注册会计师约600人。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含股东、合伙人及分所负责人)应参加中注协或省注协组织的培训班。
2.新批注册会计师上岗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注册会计师约400人,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中注协远程教育系统学习必修课程,第二阶段(分2个班)举行入职仪式和破冰训练。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需参加省注协组织的上岗培训班。
3.远程培训。依托中注协远程教育系统,省注协同步直播中注协的7期远程教育培训班,同时批准有条件的市注协开设地方分会场,共培训注册会计师约1000人。
(二)网络培训。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培训注册会计师约2500人和全省非执业会员。
(三)符合条件的市注协自办培训。培训注册会计师约600人。拥有400名(含40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市注协可申请自办培训。
(四)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自办培训,培训注册会计师约900人。拥有30名(含3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申请自办培训。
(五)举办1期有关一带一路、CEPA框架、自由贸易区等政策专题培训班,具体事宜及时间待定。
(六)举办1期行业热点专题讲座,具体事宜及时间待定。
五、培训管理及要求
(一)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妥善处理开展业务与学习培训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本市、本所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参加培训。
(二)网络培训平台对全省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全年开放,网络培训截止日为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直接登录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培训平台参加学习,学习完规定课程后在网上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确认学时。
(三)申请自办培训的市注协应于5月30日前向省注协报送自办培训申请和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对象和规模、培训地点等),并认真开展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工作,做好课堂管理、考试考核工作,于12月10日前通过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上报完成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工作总结。
(四)申请自办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5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自办培训资格申请,一并上报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和培训内容等。如会计师事务所逾期不提交申请,即视为放弃自办培训资格。自办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在12月15日前完成培训并上报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学时确认,包括学时确认书面申请、事务所内部培训总结、培训考勤记录及培训内容等。
根据《广东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做优若干扶持措施》规定,对经省注协批准自行组织培训的事务所,经省注协考核认定,按上年度培训注册会计师人数给予每人200元/人的培训经费补助。
(五)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如总所具有规定的内部培训资格,分所申请在总所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应于5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即视为放弃参加总所培训。分所在完成总所培训后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注协确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包括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总所所在地地方协会出具或者书面认可的学时证明、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及内容等。
(六)参加网络培训平台学习的注册会计师,直接登录网络培训平台学习,不需要预报名。其它培训班将实行网上预报名,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可登陆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预报名,名额先报先得。
(七)非执业会员登陆网络培训平台,网上缴费后,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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