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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CPA经济法教材变动(由经济法习题班汪珺老师提供)
2008年04月10日 字号:T | T
  最大的变化在于增加了《物权法》的内容,教材由十四章扩展到十五章。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教材的内容基本上将物权法的所有方面都已包括在内。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担保物权,因此合同的担保一节相应地进行了修改,仅保留了与物的担保无关的保证、定金。

  增加的第二部分内容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由此证券法一章的内容由八节扩展到九节。主要是在已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基础上,增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信息披露中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在增加新内容的同时,教材也删除了一些内容,“企业法”一章更名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内容由原来的四节减少为二节,删除了第一节企业法概述和第四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除了内容的增删之外,合同法分则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十五种有名合同划分为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和技术合同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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